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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僱有退場機制 做好監管免濫批

  • 2015-05-07

2015/5/7

來源:澳門日報

 

有聽眾反映僱主獲得外僱後無理解僱本地僱員,梁維特再三重申不容許僱主獲外僱配額後無理解僱本地僱員,一定嚴肅處理。呼籲受影響僱員直接聯絡勞工事務局反映,舉報不法僱主。他指現行法律有外僱退場機制,可因應經濟情況、行業發展削減或取消外僱配額。至於職業司機應否輸入外僱,高等院校將在短期內結題,交政府部門研究。

梁維特表示,特區政府一直堅持外僱作為本地勞動力不足的補充。企業獲外僱配額後無理解僱本地僱員,絕對違反就業法律、政策,當局絕不允許,會嚴肅處理,希望反映個案的事主盡快主動聯絡勞工事務局,舉報違法僱主。

按照現行法律,外僱有退場機制,如有法律列明僱主同時擁有外僱配額及本地僱員,倘工作要求有調整不需要過多勞動力,需在十五天內向人資辦提出,然後檢討是否保持外僱配額。另有法律容許因應整體經濟情況改變而影響某行業的發展,政府可削減或取消外僱配額。現存法律已有外僱退場機制,日後會要求勞工事務局及人資辦官員主動與社會增加互動,傳達及收集社會意見。

研判外僱職業司機

對於外僱問題,他坦言已聆聽社會各界聲音。明白到澳門現時經濟發展,外僱有存在需要,但要做好監管工作、避免濫批外僱。政府部門要嚴格把關,僱主要積極守法。職業司機應否輸入外僱,較早前已委託高等院校做研究,短期內將結題,交政府部門研究。高等院校報告從學術、科學角度研究職業司機問題,當局會研判結果是否符合法律法規,並會接觸不同團體,平衡多方面意見、利益,在學術研究結果上研究是否澳門立法原意,且具有操作性。

有聽眾指有旅客持旅遊證件、護照入境後,找到工作後竟可留澳。梁維特回應指,當局正在針對有關情況進行法律修訂工作,持旅遊證件不能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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