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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僱新規雙面刃 穩人資促離場

  • 2013-05-02

2013-5-2

來源:澳門日報

 

 

 

新修訂《聘用外地僱員法》規定,外僱約滿前終止合約且毋須“過冷河”,六個月內再次在澳受聘,祇能從事最近一份工作的職務。外勞職業中介協會會長歐陽廣球表示,新修訂法規實施後,外僱合約期“搏炒”轉工減少,有助穩定人資。不過這也是雙面刃,部分家傭與僱主相處不來,寧願“過冷河”亦不願再做家傭,厭惡性工作搵人更難。

歐陽廣球表示,四月十六日生效的新修訂外僱法限制外僱轉工,因過去每逢大型項目招聘均出現“搏炒”現象。去年路氹項目請人,保守估計有數百名外僱跳槽,特別是家傭及前線外僱更普遍。並因而引發骨牌效應,如中小企人資跳槽後向家傭招手,引發不同工種“洗牌”效應,流動性增加。

外傭搵人不易

家傭好比厭惡性行業,搵人不容易。照顧初生嬰兒家傭起薪點約3,300-3,400元、照顧行動不便長者起薪點介乎3,400-3,500元,但因工作時間長,有時僱主要求過高,如要家傭廿四小時在家,做錯事又不留情面責駡,家傭亦感為難。過去不少家傭與僱主終止合約後不願留在此行,部分流向中小企從事洗碗、抹車、洗頭等工作。起薪點5,000元,雖比家傭薪酬高,但不包膳食且僅有500元住宿津貼,很多人迫住一起。三房廳單位有時住上30多人,分日夜更,加上多住在租金較平的舊式樓宇,家居安全和衛生條件令人擔憂。如同時用七、八個電飯煲,電力可能超負荷。加上近期禽流感、夏季登革熱等疾病,外僱自己夾租,外人亦難協助。

正因外僱主要從事服務性行業薪酬不高,澳門物價高居不下,要吸引東南亞人來澳工作越見困難。新修訂外僱法減少“搏炒”現象,卻可能成為雙面刃,因沒有其他工種可選擇,家傭只能轉工家傭,故部分人寧願回國等其他工作機會,或去其他地區工作,未必再來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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