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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僱及家屬內地入境

  • 2022-06-13

符合條件的外地僱員及專業外僱家庭成員,由今日起經內地入境,毋須向衛生局預先作出申請,即可在遵守其它入境條件的前提下入境澳門。凡屬孟加拉、尼泊爾、尼日利亞、巴基斯坦、斯里蘭卡、越南籍,在首次入境時,必須預先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領館申辦有效澳門簽證方可進入本澳。

考慮到社會需要,特區政府將進一步放寬所有國籍外地僱員進入本澳的入境限制,措施同時惠及專業外地僱員家屬。該措施的適用對象包括(一)持有外地僱員身份認別證或「以工作為目的之入境憑證」;(二)持有由勞工事務局發出的「專業外地僱員聘用許可」及治安警察局「僱員身份的逗留許可」申請初審通過的「申請文件回執」;(三)持有專業外地僱員家團成員的「逗留特別許可」。

上述三類人士,若經中國內地入境本澳,毋須向衛生當局預先作出申請,即可在遵守其它入境條件的前提下入境澳門,並於六月十三日零時實施。其中專業外地僱員家團成員若首次入境,尚須出示治安警察局居留及逗留事務廳發出的證明書。

若經香港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或外國入境,外僱須由僱主向衛生局作出申請,專業外僱家屬須由專業外僱申請,無名額限制,但外僱、準外僱及十二歲或以上的家屬必須已完成疫苗接種程序,僱主須承諾在僱員或準僱員不能支付醫學觀察酒店和醫療費用時支付有關費用,六月二十四日起接受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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