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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總:A區全公屋 社屋佔80%
- 2014-07-25
2014/7/23
來源:澳門日報
最近社會熱議新城填海A區增加住屋供應,地產業總商會認為,A區應放高地積比率,若由現時的8倍增至12倍,將可令單位數目增至4.8萬個;且建議全部建成公共房屋,當中80%建社屋,方便政府資源循環使用。
地產業總商會會長鍾小健表示,A區應加大容積率,現時8倍容積率不足夠。澳門土地資源緊缺,難得可增加一片土地,應物盡其用。政府最新公佈A區將建3.2萬個住宅單位,當中2.8萬為公屋單位,4,000為私樓單位。如果增加20%,即增加6,400個單位;增加40%,即增加1.2萬個單位。
填海打樁加快落成
政府可能考慮樓宇太高影響世遺,該區應特殊處理。現時私人房屋容積率有10倍,故應加大容積率,向高發展。再者,政府今次應該大刀闊斧,將整個A區全部建為公共房屋,分區發展,回應居民訴求,又可滿足市場需求,餘下空間作社會配套。
坊間關注A區落成起碼要十年,遠水難救近火。他認為,應該科學解決問題,祇要願意投入技術和資金,縱使未填海都可“打樁”,港珠澳大橋橋墩亦是同一原理。政府可以邊填海、邊“打樁”,“打樁”會先探土,再“打樁”至地底岩層。雖然成本較高,但現時資金不是問題,土地供應才是問題,運用科技手段縮短公屋落成時間。
經屋是與市場爭奪資源,社屋和經屋同樣競爭資源。經屋出售便等同政府土地儲備少一塊。澳門土地資源稀缺,人口增長速度比填海造地要快。長遠考慮,政府要確保歷代都有足夠房屋供應,應減少經屋、多建社屋。
單位增至4.8萬個
A區公屋比例,應該70-80%建社屋,讓資源循環使用。且政府思維應開闊,社屋可建“豪宅版”,門檻可放寬,無物業就可居住,租金可廉租或免租。現時內地很多官員都居住政府分配的房屋,並非居住自置物業。
舊區重整亦應由政府規劃,居民可選擇補償或原地搬遷,原地搬遷則按原面積搬遷,不用資金。
副會長郭朝隆表示,社屋對社會和諧很重要,居民無屋住,民怨自然較重。難得有填海造地機會,政府應好好把握。建議可將容積率由8倍增至12倍,可提供單位將增至4.8萬個,釋放更多土地資源。政府有責任解決低收入居民居住問題,但無責任助居民圖利。社屋就是解決居住問題。
社屋資源循環再用
理事長葉建華表示,如果本澳土地資源豐富,政府可多建經屋,但現時情況並非如此。社會上很多人認為新加坡房屋政策完善,但要考慮的是,新加坡當地居民每年納稅率高達20-30%,可以想像,差不多等同用自己繳付的稅金購買組屋。
政府應扶助真正有需要的人。按照現時經屋申請條件,祇要沒有物業,薪金合資格就可申請。值得反思的是,很多富二代剛畢業,未有物業,合乎資格,是否應幫忙?所以公屋比例應該佔較多,讓未有能力置業的居民先租住社屋,條件許可時再購買私樓,社屋資源又可留予其他有需要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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