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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產學者:樓花法前推臨時措施

  • 2013-04-17

2013-4-15

來源:澳門日報

 

 

 

對於未獲批則樓花已在市場上銷售,政府雖呼籲居民提防風險,然而慢半拍的處理方式,難免惹來各界質疑。雖然政府網站有樓花批則資料,但買樓者未必清楚,有地產業者建議推出臨時措施,規定所有樓花銷售時需出示獲官方批覆圖則文件,增加消費者信心。學者則認為政府發放訊息機制有改善空間,甚至加強宣傳,教育消費者如何在網頁上尋找批則資訊。

政府一○年出台“劉十招”時已提出完善樓花買賣,至今逾三年,樓花法遲遲未能通過,令市場有充足時間銷售樓花,帶動樓市炒風。更甚者有打破樓花銷售自律的現象,未獲批則樓花居然已在市場銷售,令社會各界為之震驚。

澳門地產發展商會會長陸惠德指出,樓花法立法步伐過慢,未能起着規管市場作用,反而在法例通過前造成趕尾班車心態,推動樓市升溫。市場上瘋搶樓花,發展商亦乘勢推出樓花項目,吸納市場資金。政府理應有先見之明,在樓花法通過前,推出指引性措施,甚至制訂臨時措施。如要求所有樓花銷售時,須出示已獲官方圖則批覆的文件,否則不準在市場上銷售,保障消費者。

地產:縮短立法時間

參考香港做法,每次推出樓市措施,都會盡量縮短政策推出至落實的時間,減少市場趕尾班車而出現的亂象,這方面政府有需要加強檢討。

另有地產業者指出,發展商與消費者經常處於信息不對稱局面。負責監管的政府後知後覺,未能及時向市場通報,加強訊息透明化,難免令社會各界產生種種“陰謀論”,是政府延遲訊息發佈,放生發展商?還是故意拖慢樓花法立法效率?政府必需消彌發展商與消費者信息不對稱的局面,否則影響澳門投資環境。

學者:增加訊息透明

經濟學會理事長柳智毅表示,政府向市場發放資料機制有完善空間,至少要有足夠渠道讓消費者掌握樓花項目批則。此外,政府應該加強宣傳相關資訊尋找渠道,並非每位消費者都會仔細探究網站資訊。長遠來說,加強訊息透明度,增加社會監管是必然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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