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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產中介試六月全開放

  • 2013-04-12

2013-4-10

來源:澳門日報

 

 

 

早前政府提出技能證祇供本地人,暫不讓外地人考,引起坊間熱議。勞工局技能鑒定處處長余桂生表示,技能鑒定試將於六月全面開放申請,外地人亦可申請,但七月起會優先向在職人士提供考試,亦會安排新入行及外地人考試,但要視乎在職人士具體報名情況。他強調,外地人可考取技能鑒定試,但發牌與否要視乎房屋局。

試後七至十天發證

余桂生表示,每場考試約三小時,初步每場可安排40-70人考試。若報名反應踴躍,可加開每天考試場次,每日最高可接受300-400人考試。如果有需要可加開上午、下午或晚上的考試場次,方便業界在不同時段考試。至於技能鑒定證發出時間,約考試後七至十天內,會爭取盡快發證。

已在職的非本地居民,政府會優先處理。至於尚未在職的非本地居民,當局亦有考慮過,未來將開放予非本地人考試,但會優先照顧在職人士,未來再逐步安排。至於500條考試內容已上載至勞工局網站,會抽100題作考試,答對60題,即60分就合格。現階段報讀課程和考試暫不考慮收費,每月可有320名額報讀課程。

房屋局長譚光民表示,課程教授很多實際內容,鼓勵從業員報讀,相信整個行業水準可突飛猛進。

有地產從業員關注到人資不足下,若家人沒有申請經紀或中介牌,可否協助在地產行從事文員工作,如接聽電話等。房屋局法律事務處長任利凌表示,法例有就房地產中介業務進行定義,祇要涉及客戶利益、通過合同促進不動產交易,屬於房地產中介業務,具體到有清晰活動,如帶客戶參觀、為客戶貼地產廣告推介、收集訊息助客戶尋找不動產等,均屬房地產中介業務,範圍較闊,故應以持牌人士進行相關活動。

簽訂合同始可交易

房地產中介人在客人簽訂合同後,才可進行交易,若客戶不願簽署,經紀提供服務會否違規?任利凌表示,客戶必須簽署合同,倘不願意簽署,業界可不提供服務。因合同是對經紀和中介提供保障,避免客戶不支付佣金。業界可對此舉通過法院進行追討。

此外,客戶如果以傳真或電郵回覆,是否受理?任利凌稱,現時法律要求祇要書面簽署合同即可,需要有雙方簽名。澳門亦有電子簽名制度,有法律效力,相信不成問題。地產發展商會會長陸惠德表示,倘會員尚有疑問,可書面交予秘書處,統一整理交予房屋局及勞工局。

地產業發展商會昨日中午十二時舉行講解會,譚光民、余桂生、任利凌及房地產中介小組職務主管李寶儀等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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