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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客料減澳或陣痛

  • 2013-09-09

2013-9-7

來源:澳門日報

 

 

 

 

澳門近年一直飽受內地零負團費衍生的旅遊糾紛所困擾。內地為加強旅遊業規管、打擊“零負團費”經營模式,今年四月底,國家通過首部規範旅遊市場的《旅遊法》,並於十月一日起生效。內地新法一出,趕絕零負團費,但卻帶動包括港澳團在內的出境遊團費直線上升。本澳旅遊業者指出,新法無可避免為旅遊業、團客量造成陣痛,但長遠對本澳旅遊業有幫助,市場樂見其成。

旅遊糾紛時發生

內地經濟急速發展,居民收入上升,近年出遊需求大增,但由於欠缺規管,旅遊業亂象叢生,包括“零負團費”問題始終無日無之。赴港澳遊的零負團費衍生的旅遊糾紛經常見諸報端。這些以低於成本價組團,旅遊過程經常有強迫購物、自費項目等行程,觸動團客不滿情緒,糾紛由此發生。

《旅遊法》特別明文規定禁止零負團費及購物行程。如規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價組織旅遊活動,誘導、欺騙旅遊者,並通過安排購物或者另行付費旅遊項目獲取回扣等不正當利益”;“旅行社組織、接待旅遊者,不得指定具體購物場所,不得安排旅遊者購物,不得安排另行付費旅遊項目”。同時,該法進一步規範導遊和領隊的行為,禁止其向旅遊者索取小費,誘導、欺騙、強迫或者變相強迫旅遊者購物,或參加另行付費旅遊項目等。

港澳遊團費驟升

新法實施在即,內地組團社迅速變陣應對。如上海某旅行團的港澳團網上報價,同樣五日四夜港澳團,九月廿四日出發的團費為四千○八十元(人民幣,下同),十月二、四、五日已分別調升至六千五百五十、六千七百五十及五千八百五十元,價格比新法實施前高四成三及六成五。

撇除國慶黃金周的出遊旺季因素,九月底港澳團費看似明顯便宜不少,但仔細比較行程內容發現,九月的行程包括兩個約一小時的購物行程,且未計算每人二百元的導遊小費及七百元的機票稅金及雜費,還有若干自費供團客選擇。十月的行程則包導遊小費、機票稅項的合包價,且沒有購物行程及自費項目選擇。

長遠對澳有好處

澳門旅遊業議會理事長胡景光指出,新法一定對澳門旅遊業帶來陣痛。因港澳團費將有不同程度的升幅,影響內地居民出遊意慾,但這種陣痛相信是短期的,待內地居民接受新法實施後營造的旅遊市場,明白當中的好處,陣痛期將會過去,長遠對澳門旅遊業發展帶來新氣象。

地接社或改佣制

本澳地接社將根據內地組團社的要求,如實上報相關行程及項目的收費標準。內地團禁止購物及自費項目後,地接社及導遊的相關佣金收入亦會不存在,屆時沿用的收入制度或會改變。

有經營地接業務的旅行社負責人李先生表示,由於內地旅遊市場欠缺規管,為避免旅遊糾紛影響公司聲譽,故極少接待內地團,主要接待日本團。《旅遊法》實施後,將觀察後市變化,倘新法能夠釐清利害爭拗、加強管理、杜絕亂象、理順市場運作,日後也會考慮拓展內地團地接業務。並相信團客會逐漸進步,明白一分錢一分貨的旅遊產品能帶來愉快的旅遊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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