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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推人才發展機制

  • 2018-01-05

2018/1/5

目前,由人才發展委員會或相關負責機構已開展/持續推進的措施有十一項、一八年開展/持續推進六項、一八年後開展/持續推進三項,其中兩項是延續前措施的開展。主要從研究緊缺人才需求預測、構建和優化人才資料庫、搜索科學數據、證照和專業資格數據等持續的工作,逐步形成穩健的人才發展機制,讓人才培養和人才回流措施能按序推進。

這些持續工作包括:一、在已完成的博彩、零售、酒店、飲食和會展業的人才需求調研基礎上,配合澳門加快發展“一個中心、一個平台”的行業人才需求,進一步開展其他行業人才調研項目。如剛完成的金融、建築業人才調研項目。主要措施包括透過人才需求調研數據構建緊缺人才需求資料庫、構建網上資料收集平台及更新機制、適時公佈人才資料。

二、構建和優化人才資料庫,鼓勵社會各行業人才進行人才資料登記。主要措施包括繼續大力推動人才資料庫的建設及數據分析、加入申領“人才培養考證激勵計劃”的相關統計數據、發佈人才資料庫年度報告。

培養新興產業人才

三、推動金融保險、中葡雙語、海洋經濟和創新型人才培育。主要措施包括研究如何配合新興產業發展規劃人才培養、研究有助培養學生創新思維的教學模式及提出改革思路。

四、繼續推動產學研,形成具有競爭力的人才培養機制。主要措施包括積極推動產學研結合模式,鼓勵私立大學與行業確立合作方式;推動科研基金資助校企的合作計劃。

五、以行業需求為導向,推進專業及應用人才的專業認證制度。主要措施包括逐步與本澳行業公會溝通,了解行業對不同種類專業認證的需求;持續收集證照及專業資格的統計數據。

六、探討現行鼓勵及資助青少年參加國際性或地區性交流和比賽的機制。主要措施包括向相關部門索取相關的比賽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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