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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界促修法治拖糧僱主

  • 2019-08-02

2019/8/2

澳亞衛視員工集體被拖糧事件仍未解決,協助跟進的立法議員李靜儀指,事件涉及過百名員工,當中最長被拖糧約半年,經濟出現困難。她促請勞工局積極跟進處理,建立快速有效的追討欠薪機制,及呼籲僱主盡快出糧。

李靜儀與工聯權益委員會主任李從正、北區職工服務中心幹事朱穎新昨約見勞工局反映情況。她指該公司以往已有拖糧前科,但隔一段時間出糧,員工未必即時投訴,對公司已經相當忍耐。不過今次事態嚴重,員工由二月開始無糧出,而且未見雙糧。到四月後被拖糧到第三個月,已經出現生活困難。公司對前線部分員工會先還錢,後勤員工則已被拖糧約半年,大量的外僱離職後更難追討欠薪。

拖字訣員工等開飯

她表示,勞工局雖然介入事件,正進行相關行政程序,但欠薪情況持續。事件凸顯勞工法對欠薪僱主的處罰過於寬鬆,違法成本非常低。對每一僱員欠薪僅罰二萬至五萬元,勞工局收到投訴後需要一段時間製作筆錄,讓僱主交文件、上訴等。只要僱主在個案到法院前還款便毋須被罰,“好可能會在法律上縱容這些惡劣僱主,可以慢慢拖、慢慢還,但係員工其實水深火熱,等緊錢開飯”,因而促請當局盡快修法。

另外,雖然僱員可申請勞動債權保障基金墊支欠薪,但前提是要僱主已經“執笠破產”,申請亦不能超過四十五日的法定期限。為確保僱員可及早獲墊支欠薪,須檢討有關機制。另根據該基金的報告顯示,一六至一八年共墊支及支付三千二百多萬元,返還款項卻只有八十六萬八千多元。政府應該加強跟進欠薪行為及完善追討機制,以免公共資源被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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