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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局多渠道 保障受傷僱員權益

  • 2016-07-13

2016/07/12

來源:濠江日報

【特訊】勞工事務局表示,法律規定僱主須將工作意外及職業病的彌補責任轉移予保險公司,該局亦持續向各行業僱主及相關團體進行勞動範疇法例及職安健的宣導工作,並加強巡查,以及與有關機構保持溝通,以保障受傷僱員的權益。 勞工事務局在回覆議員鄭安庭的書面質詢時表示,根據法令規定,僱主須將工作意外及職業病的彌補責任轉移予保險公司,倘僱主未遵守該規定,當發生工作意外及職業病,僱主除須自行承擔對受傷員工的工傷賠償責任外,亦須按有關違法行為所涉及每一僱員計算而被科處相關罰款。

此外,還有規定責任實體在收妥相關證明文件後,須每15日向受傷僱員支付賠償及醫療費用,否則會被科處罰金,以確保受傷僱員能夠應付日常生計及醫療開支。 為加強僱主依法購買工作意外保險的意識,該局持續向各行業僱主及相關團體進行勞動範疇法例及職安健的宣導工作,藉以教育僱主嚴格遵守相關規定。此外,局方亦會加強對各類型工作場所的巡查,以監管僱主有否依法為僱員購買工作意外的保險。

另一方面,該局與各保險公司亦設有直接溝通聯絡機制,透過該機制能有效加強受傷僱員與保險公司之間的溝通,迅速協調僱員與保險公司在處理有關問題時所遇到的困難,從而縮短有關理賠工作的處理時間,使受傷僱員盡快獲得賠償,以舒緩燃眉之急。同時,社工局和衛生局已有機制協調經濟有困難的僱員,而勞工局亦與有關部門保持緊密聯繫,為有需要的受傷僱員提供適切的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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