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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局:最低工資金額聽勞資意見

  • 2020-04-01

2020/4/1

議員林倫偉在立法會全體會議提出書面質詢關注指出,當局在多個勞動法律的檢討和調整機制往往未能按法律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工作,員工的合理權益未能得到保障。就最低工資的問題,勞工局長黃志雄、副局長吳惠嫻表示,檢討金額並不等於必然會調整金額,對於是否調整該金額,仍需因應經濟發展情況作綜合考慮,並非單純基於時間性作考慮。

    若調整須修法

黃志雄、吳惠嫻表示,特區政府持續跟進法定檢討工作,在法定程序中,基於有關金額的檢討亦須聽取社協勞資雙方的意見,故會聽取社協勞資雙方對有關檢討報告的意見後再作出決定。倘最終的檢討結果是維持金額,則並不涉及修法程序;倘最終檢討結果為要調整有關金額,則涉及修法程序,須跟進後續修法工作。特區政府樂意聽取社會各界就現行相關檢討工作的完善建議,以利跟進相關的工作。

就質詢中提及有關全面最低工資金額的檢討,以及會否設立最低工資委員會和設科學計算程式計算最低工資金額的事宜,黃志雄、吳惠嫻表示,《僱員的最低工資》法案於一九年七月獲立法會一般性通過,現時正在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進行細則性審議,特區政府會積極配合立法會的審議工作。

議員李靜儀指出,實際上,部分勞動法案長達“十年一檢”,明白需按照實際情況,不一定有調整,但不調整都需要有結論,而非拖字訣。議員林玉鳳則認為,政府可公開相關的一些數據指標,讓社會監察、知悉。

黃志雄、吳惠嫻稱,特區政府十分重視保障勞資雙方的勞動權益。對於其他屬勞動範疇的法律法規,即使當中並無明確規定須作定期檢討,特區政府亦會持續關注有關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以審視是否切合社會的發展需要。亦會認真聆聽社會各界的意見,以不斷完善各項勞動政策及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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