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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局去年處理千七勞資糾紛

  • 2022-03-22

勞工局長黃志雄回覆議員李靜儀關於強化追討欠薪機制及完善債權墊支制度的書面質詢時表示,去年已完成處理的勞資糾紛個案共一千七百五十八宗,涉及僱員三千○九十六人次,當中有關欠薪及解僱事項的個案共一千一百七十五宗,涉及僱員二千○二十人次。

在完成處理的一千七百五十八宗個案中,經調查後由勞工局解決的個案共一千六百一十一宗(約佔百分之九十二),需送交司法機關審理的個案共一百四十七宗(約佔百分之八),涉及累犯的個案有六宗(約佔百分之○點三四)。

四十八人申請墊支

至於企業已無能力支付僱員勞動債權的情況,黃志雄稱,勞工局會協助合資格僱員按《勞動債權保障制度》法律的規定,向勞動債權保障基金提出申請,以保障僱員權益。基於追討欠款的訴訟程序需時,為向僱員提供援助以解燃眉之急,有關法律設置了墊支機制。根據勞動債權保障基金資料,該基金於去年共接獲二百六十二人次的勞動債權申請,當中二百一十四人次為支付申請,四十八人次為墊支申請。行政管理委員會完成的一百九十人次申請中有一百七十一人次獲批准支付、十八人次獲批准墊支,以及一人因逾期申請而不獲批准。

黃志雄提到,為確保公帑的妥善運用,勞動債權保障基金自成立以來,對所有申請個案均嚴謹按照法律規定,並在法定期間內作出分析及審批,在確定利害關係人未能透過司法途徑收回全部或部分欠款時,該基金方可依法支付。如屬墊支的情況,申請人須在法定期間提出申請,且在核實僱主屬結業、倒閉或失蹤,且其因經濟或財政能力不足而無能力履行債務下,勞動債權保障基金才會作出墊支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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