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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加津貼改薪俸點計

  • 2013-12-10

2013/12/7

來源:澳門日報

 

 

 

 

 

近年消費物價不斷上升,低收入公務人員承受一定經濟壓力,政府制訂了《調整年資奬金、房屋津貼、家庭津貼、結婚津貼、出生津貼、喪葬津貼及遺體運送費用的分擔的金額》法律草案,以薪俸點計算調升七項津貼,每年支出約八億二千萬元,減輕公務人員尤其是基層人員的生活負擔。

對於近年基層公務人員薪酬升幅水平低,梁慶庭指現時公務員薪酬七十元一點,福利制度不斷提升,薪酬與福利制度互相配合,制度整體完備,有利公務員整體發展。

政府已推出措施減輕低收入公務人員的負擔,包括發放“生活補助”、向公職司機或因公務駕駛車輛的公務人員發放“車輛維修費用補助”和向有需要安裝“平安通”的現職或退休公務人員發放月費補助等。

法案參考通脹相若水平,建議調升年資奬金、房屋津貼、家庭津貼、結婚津貼、出生津貼、喪葬津貼及遺體運送費用的分擔金額。同時,考慮現時公務人員的薪酬已有固定的調整機制。為此,法案建議上述津貼與薪俸點掛鈎調整,令相關津貼金額日後能跟隨公務人員薪酬變化相應調整。

房屋津貼方面,雖然曾於一一年五月起由原來的每月一千元調升至一千五百元,但基於近年樓價上升,帶動租金上揚,對公務人員的住屋開支造成較大負擔。法案建議調升房屋津貼的金額為相當於澳門特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薪俸表三十點的金額,即二千一百元。

結婚津貼、出生津貼、喪葬津貼自一九九五年起沒有調整,遺體運送費用的分擔金額亦自一九九九年起沒有調整,法案建議結婚津貼、出生津貼的金額定為相當於公共行政工作人員薪俸表四十五點的金額,即三千一百五十元;喪葬津貼的金額定為相當於公共行政工作人員薪俸表五十五點的金額,即三千八百五十元;遺體運送費用的分擔金額,由香港運回澳門的補償金額調升至六萬二千四百一十元,由其他地方運回澳門的補償金額調升至廿六萬五千五百八十元。

家庭津貼和年資奬金方面,自二○一一年第二季至二○一三年第二季的累計通脹達百分之十二點○四,而且通脹持續上升,為保持家庭津貼和年資奬金水平的合理性,法案建議兩者金額分別均定為相當於公共行政工作人員薪俸表中的薪俸點一百點的百分之十的金額,即七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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