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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最低工資十一月生效
- 2020-04-29
2020/4/29
日前出版的第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公佈了多項法規,現在簡介主要內容。
第四/二○二○號法律,修改第十一/二○○九號法律《打擊電腦犯罪法》,當中修改內容,包括在《打擊電腦犯罪法》內增加第九-A條“使用電腦裝置以模擬流動電信服務站罪”,以及第九-B條“不正當揭露電腦安全嚴重漏洞罪”,該法律自二○二○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第五/二○二○號法律《僱員的最低工資》,該法律旨在為僱員訂定最低工資的法律制度,以確保僱員獲得最基本的工資保障,防止工資過低。該法律適用於第七/二○○八號法律《勞動關係法》第三條第一款所規範的勞動關係,以及該法律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由特別法例規範的勞動關係,但不適用與家務工作僱員建立的勞動關係,以及與持有第九/二○一一號法律《殘疾津貼及免費衛生護理服務的制度》第二條第二款所指的殘疾評估登記證的人士建立的勞動關係。該法律自二○二○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第一○四/二○二○號行政長官批示,調整第二十九/二○○九號行政法規第四條第一款(一)至(三)項所定的每一學校年度發給每名學生的書簿津貼金額,調整後,幼兒教育為二千四百澳門元;小學教育為三千元;中學教育為三千五百五十元,自二○二○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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