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Detail

內地學者:粵澳應捆綁利益

  • 2013-04-18

2013-4-18

來源:澳門日報

 

http://www.macaodaily.com/res/1/20130418/52161366224473437.jpg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港澳研究所高級研究員張漢林發表《澳門與內地的合作:CEPA效應的觀察與思考》一文,對CEPA框架下澳門與內地的經貿合作提出六點意見。在橫琴開發問題上,他建議粵澳應該形成利益捆綁的聯盟結構,減少不確定性,穩固合作機制。

一、抓住中西部發展和開放的戰略機遇,進一步享受內地發展紅利。澳門投向內地的合作視野不應局限於橫琴、珠三角或廣東等沿海一帶,更應深入參與到內地中西部地區發展的浪潮中,利用自身的優勢,實現澳門與中西部地區在經貿合作與交流中的協同發展與互利共贏。

二、澳門的獨特優勢應融入兩岸四地協調發展的戰略規劃。當前中國大力開拓與新興市場合作關係的環境下,澳門應充分利用自身與巴西和非洲國家的語言優勢,搭建關鍵性的商貿服務平台。

三、重視與地方政府的交流合作,落實CEPA的配套實施細則,如將澳門作為地方對外開放的窗口,吸引外資流入和拓展對外投資空間;具體舉措應包括簡化行政程序、資格證書相互承認、政策法規訊息的通報和溝通機制等貿易投資便利化措施。

四、在珠三角經濟一體化的基礎上重新定位澳門“經濟適度多元化”。由於澳門經濟結構過度單一,導致經濟波動較為劇烈,一方面直接對經濟持續發展造成威脅,另一方面從營商環境的層面約束了澳門經濟增長潛力。

現代服務業成培育點

五、利用CEPA“先行先試”制度平台大力培育澳門服務業。澳門的新興服務業仍然處於起步階段,CEPA所推動的貿易轉移效應被澳門博彩業快速發展所造成的人力資源短缺效應抵銷、服務產業的對外競爭力減弱。近年不斷增加的CEPA補充協議,為澳門現代服務業的培育帶來新的發展空間和發展機遇。

六、依託橫琴開發、深化澳粵合作,拓展澳門發展空間和輻射能力。在具體的開發過程中,應形成利益捆綁的聯盟結構,避免功能定位、開發主體和開放模式過多不確定性,建立穩固良好的澳粵合作互惠發展機制。

 

Copyright@澳門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