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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有頭銜有什麼用?沒做到這7件事,別說自己是個「領導者」!

  • 2016-07-01

執行長、董事長、財務長、策略長、營運長…職場中,一堆「長」字輩的頭銜多到令人眼花撩亂,但達到領導者境界的人卻少之又少。因為,真正的領導無關乎頭銜,而在於管理者的態度與行為:怎麼激勵身旁的人,一塊朝共同目標邁進。
不妨用以下這7件事檢視看看,究竟你自己(或你的主管)是光有頭銜的空包彈,還是一位值得下屬尊敬、跟隨的好領導。

1.一視同仁

無論是面對大樓警衛或是頂頭上司,領導者都能夠一視同仁,以一致的態度對待每一個人。

2.把團隊需求放在個人之前

你願意自告奮勇加班,好讓部屬先回家休息嗎?當團隊留下來挑燈夜戰時,你願意自掏腰包替大家買晚餐嗎?當然,把團隊放在個人之前不見得要花大錢,一句小小的感謝也能讓部屬感受到領導者的重視。

3.幫助團隊成長

除了提供足夠的訓練和機會讓員工發揮潛能、鼓勵他們繼續進修,領導者也會隨著下屬的成長,給予相對應的挑戰與責任,協助他們更上一層樓。

4.與眾人共享成就

當團隊一起達成目標時,領導者絕對不會獨自居功,而會與眾人分享部屬的貢獻,將功勞與鎂光燈與身旁的夥伴分享,讓他們跟自己一起發光。

5.承擔責任

當團隊未達預期目標或任務失敗時,領導者會一肩扛起責任,而不會把夥伴丟出去當替死鬼或墊背。

6.凡事身先士卒

只要是該做的事情,即使不是自己分內的工作,或是小至隨地撿垃圾、順手把水杯洗乾淨,領導者也會捲起袖子身先士卒,而不會表現出事不關己的態度。

7.當個有品格的人

比起帶人的「技術」,領導力更關乎主事者的價值觀與品格。一個績效很出色,但小動作很多、個性狡猾又不誠實的主管,是不會受到人們愛戴的,「工作賦予你權力,行動才能為你贏得尊重。」

Source: Managerto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