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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才科才先導計劃 需解引入制度癥結

  • 2018-11-28

2018/11/28

梁維特在立法會辯論會議上表示,已向行政長官建議,在現時的重大投資移民和技術移民外創設新制度,吸引優才和科技人才來澳。梁維特稱,要引進人才來澳,必須避開問題的主要癥結,即內地居民來澳定居、必須先得到本地僱主聘用、優才的判斷和狹義通常居住的問題。他認為,以專責委員會形式推行優才科才引進計劃,可更容易向政府提供意見。

  梁維特表示,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是澳門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的重要契機,澳門要抓緊建設“廣州─深圳─香港─澳門”科技創新走廊,打造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和建設中醫藥科技產業發展平臺的歷史機遇,便需要儘快聚集各類優質人才。
  在落實《五年發展規劃》關於培育和引進人才的工作過程中,已有23年的臨時居留制度存在一定的問題與不足。由於特區政府近年加大力度培育新興產業,社會對不同領域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大。為此,已就建立引進優秀人才進行了前期研究並已提交了研究報告,政策研究和區域發展區正跟進後續研究。報告剖析現時局限引進優秀人才的4類主要問題癥結,包括:1.居住於內地的中國公民申請來澳定居的法律問題;必須先獲本地僱主聘任才可作出申請的問題;執行部門未能全面判斷優秀人才的問題;狹義的“通常居住”要求難以吸引全球化的優秀高端人才的問題。
  研究報告建議,在評審申請方面。明確有利於本澳發展的元素及優先吸納人才的條件;完善審批機制;定期檢討年度優先引進人才的清單。建立與人才發展委員會的協作機制。建立有效的協作機制,就本澳發展所需的人力資源需求及審批標準評定,定期聽取委員會意見。優化有關的計分表。在現有評分標準的基礎上,提升評審工作的客觀性和規範化,並對外公佈,提升透明度。研究放寬“獲本地僱主聘用”的特定條件。加強審批工作公信力。為便利社會監督,及時公佈臨時居留許可申請及續期的審批資訊,提升施政透明度,減少社會疑慮,加強審批工作的公信力。研究設立人才引進及審批的諮詢機制。研究設立由政府部門代表及社會人士組成的諮詢委員會(也可考慮擴大人才發展委員會的職能),就人才引進及審批問題向特區政府提供專業意見及建議。
  梁維特還指出,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屬於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實施的全國性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第三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承認中國公民具有雙重國籍。在特區與臨時居留許可有關的法律法規中,並沒有任何“必須具備第三國護照”的規定。在過去的實際工作中,由於曾出現一些居於內地的中國公民利用取得一些小國的護照申請本澳臨時居留許可的問題,政府對此高度重視,除要求貿促局加強把關外,並希望透過跨司合作及參考香港特別行政區在引進內地人才方面的制度與經驗,利用現時對入境、逗留及居留許可法律制度進行修訂的時機,共同研究如何能優化法律法規,更好理順有關的問題。
  另外,有議員關注中醫藥產業發展及專業人才培訓工作,粵澳中醫藥科技產業園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兼行政總裁呂紅表示,中醫藥產業園以政府主導,市場運作模式,站在本身的特性,開展嘗試工作。尤其青年中醫的人才培訓方面及就業方面,通過中醫藥專業培訓及項目,提升澳門青年中醫專業水平,2016年起產業園有計劃為澳門青年中醫提供不同專業的培訓課程、臨床助教、海外義診、學術交流培訓及實踐活動。近年中醫藥產業園區培訓44個中醫;海外實習方面,2016年有2位,至今招募工作已收到20到30份簡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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