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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化環境 引賢納才

  • 2014-07-09

2014/7/9

來源:澳門日報

 

人才發展委員會昨開第二次大會,經過三專責小組多次會議後,終有一些初步計劃出台。比較具體、亦較惹人關注的有二:開設人才專門網頁,籲自願登記成為人才,資料入庫;建議政府調整投考公職的條件,吸引海外人才回流做公務員。

先 說自願上網登記,結成人才資料庫,以此作為宏觀人才政策的參考,甚至作為機構尋找人才、用人配對的“中介”。不說虛報資料,當局強調“互相信任”算是行得 通,但自願登記人才資料庫操作上、功能上似就業登記網多些。如果登記者多是想“搵工跳槽”者,這個人才資料庫的資料怎樣評估本澳各行各業的人才狀況,如何 吸引有工作、有技能或有學歷的人士自願登記才是重點,沒有廣泛的推動誘因,又如何確保各業大部分人才會登記?科學數據的採集必須有一套嚴謹的法則,否則初 始數據偏頗,以此作推算制訂政策,失之毫釐繆之千里。故重要數據多經普查、採集、核實、多層分析等流程,缺一不可。

自願登記條件 上,人委會要求擁有專業資格、管理經驗、高等教育學歷或其他專長的居民,便可“自願登記”成為人才,過分簡單籠統,或與人才至今仍未有準確的定義有關。社 會上一般人多認為人才應是民眾中的精英,與人委會早前細分的精英、專才和應用人才,有很大的分野,坊間仍弄不清三者區別的時候,卻推出“自願登記”,“我 在此行幹了三十年,內外精通,算不算人才?”“我剛獲碩士學位,現跟住學歷比我低的師傅工作,我又是否人才?”疑問重重。加上本澳專業認證尚在起步階段, 不少行業認證仍處空白,從業員以甚麼自願登記?凡此種種,令自願登記人才資料庫可靠性大打折扣。正本清源,是否先訂好人才的定義和標準,廣為宣傳,讓社會 各界有共識、獲認可,同時加快落實各業的專業認證制度,再推人才資料庫登記才較為踏實?

至於倡議政府工調整入職條件吸引海外人才回 流,目的是甚麼?眾所周知,人才在一個地方的作用是發揮創造力、促進生產力,從而帶動這個地方的競爭力提升。故愈多創業機會的地方,愈能吸引人才,愈有創 造力,這是循環關係。公共行政多是服務和執行,創造力有限,真正的人才不愛打政府工,以全球創新思維最活躍的美國,高等學歷畢業生願意投身政府工作的不到 百分之四。故優化市場、確保公平、創造多元環境,都是各地政府吸引人才的方法,人委會卻倡以政府工吸引人才回流,是否有澳門特色的提升競爭力和創造力的方 式?

澳門經濟升溫,發展迅速,求才若渴,如行政長官所言,人策是長效機制,不能一蹴而就。除訂好人才政策本身,優化社會有形與無形的環境,一則保障公平競爭,一則環保宜居,也是不容忽視的引才納賢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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