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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員可以收節日禮物嗎?

  • 2016-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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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華僑報

午飯過後,新晉採購員美珊臉帶愁容地回到辦公室,正在忙碌的阿元見狀,立即上前關心道:「怎麼了?美珊,是不是跟進供應商黃生的工作遇上麻煩?」

「是這樣的‥‥‥」美珊向阿元展示了手上的大果籃:「剛才與黃生午飯談公事,沒料到臨走前他竟然送我果籃,說是給我的新年禮物,當時已經拒絕了,但他硬要送給我。唉,我只是按公司的安排,把工作交給黃先生,但他這樣一來,我怕別人以為我被人『收買』。」

「你怕觸犯法律是嗎?」阿元回應道:「其實,按照《預防及遏止私營部門賄賂》法律,送禮收禮如果符合一般風俗習慣,送禮一方又無要求收受者做一些違反工作義務、出賣僱主的事情,是没有問題的。這是我早前看電視,聽到廉政公署代表在節目中介紹有關法律資訊。」

「是這樣嗎?原來是我太多慮了。」美珊鬆了一口氣。

「你這樣謹慎才好,作為採購員是應該時刻提高警惕。很快就到新年,屆時我們還會陸續收到不少禮物呢﹗」看到美珊充滿疑問的眼神,阿元續道:「我指『炮金』啊﹗」

「啊﹗我知道。」美珊搶著說:「有些公司、企業會在農曆新年前向有生意往來商號的僱員發放『炮金』,其實這樣又有沒有問題呢?」

「按照法律,只要僱員收受的『炮金』不是用來作為做一些違規事情的回報,就不算是受賄!不論『節金』或『餅金』都是。」阿元耐心解釋。

「即是說,如果有人提供『炮金』是別有用心,是希望僱員做一些違規的事情,譬如:在採購程序中偏幫自己、接受以次貨充當正貨、誇大採購數量或者金額等等,就會觸犯法律,是這樣嗎?」美珊有所頓悟。

「無錯﹗為免員工誤墮法網、跌入『糖衣陷阱』,廉署亦鼓勵業界制定廉潔守則。」阿元續道:「你剛入職不久可能不清楚,早前公司人事部已著手制作新的員工工作指引,過兩天應該會有正式公佈。新的守則新加了有關收禮的價值限額、處理方法等,如果遇到不明白的地方,上報處理就最正確。」

「知道,待老闆回來,我就向他匯報果籃一事。」美珊微笑道:「有規可循,作為員工收禮就無有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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