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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28%企業使用 電子商務空間大

  • 2014-05-02

2014-5-2

來源:澳門日報

 

 

 

澳門要構建跨地域商貿服務平台,難免利用到電子化渠道。但本澳電子商務發展仍受局限,尤其以內地為目標市場的零售銷售網站,中小型貨品也會遇上通關及支付等問題。高新科技產業商會會長譚繼祖指出,電子商貿在內地發展相當快,如果業界祇針對本澳市場,發展必然受局限。另外,澳門電子商務能否活躍起來,很大程度上要政府政策支持及業界創新思維,推動產業發展。

譚繼祖指出,過往曾有業界利用移動通訊或透過網站銷售特色手信,遇到報關程序繁瑣等問題,需經濟局、海關等多個部門辦理手續,例如售賣杏仁餅需要經過申報製造成份、抽樣檢查及打稅等多個程序,如果再加入肉鬆,又要重新申請審批。反而客人親自來澳購買,一袋袋搬到內地,可免除通關及打稅,這些均是未能透過電子商務把本澳特色食品推向內地的原因之一。

另一方面,電子商務亦涉及到資金流轉,澳門這方面較為嚴謹。過往有大型賭場計劃推出流動程式軟件,方便客戶娛樂消費,但發展一直並不理想。澳門有嚴謹的監管制度,防止有人利用漏洞衍生出洗黑錢行為。

減省人資壓力

電腦商會創會會董阮兆洪認為,推行電子商務可減省澳門人資緊張。該會會員曾透過電話訪問調查,發現本澳約兩成八的中小企利用電子商務,餘下七成部分使用“後台”電子軟件,包括貨倉管理、會計、人事管理及出糧等,祇是“前台”對客交易仍沿用傳統模式,故本澳電子商務市場有很大的發展潛力。

二○一四通訊展主席、電子商務協會副會長馬志光指出,電子商務支付問題可透過兩個層面解決,包括企業到銀行申請API接口,將銷售網站連通至銀行;或透過付款系統公司(Payment Gateway)替企業接收貨款,再轉到企業所採用的銀行,運作如同PayPal及支付寶等。

至於電子商務發展要連繫內地,如果企業主本身是內地人,當然可申請內地付款系統服務,若涉及跨境,企業主又是澳門人,便無法以內地身份申請服務。最理想的是本澳銀行提供付款系統服務,始終企業主或用戶對銀行有信心,毋須擔心付貨後“走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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