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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新協倡最低工資卅六元

  • 2017-12-28

2017/12/28

傳新澳門協會建議,根據二人家團最低維生指數等指標,客觀釐定最低工資水平,主張現時的最低時薪應為三十六元。

傳新協會指出,早於一九九八年實施的《就業政策及勞工權利綱要法》,已明確本澳要訂立最低工資和定期調整,但特區政府一直不積極落實,拖沓近二十年,本澳已成為兩岸四地唯一未訂最低工資的地區。鄰埠香港早在二○一一年已全面實施最低工資,目前的最低時薪已調至三十四點五港元,至今並沒有出現大幅推高通脹、職位減少,引發結業潮等問題。

回顧澳門去年正式實施的《物業管理業務的清潔及保安僱員的最低工資》制度,儘管實施初期曾引起管理費的加價爭議及混亂,超過七成的大廈管理費用調升,平均增幅超過兩成,然而相關清潔員及管理員的最低工資升幅也超兩成,反映制度確實惠及基層僱員,部分提升了行業的服務質素,更沒有衍生物管倒閉潮,對全年的通脹刺激僅為百分之○點二點,屬溫和可接受範圍。

該會表示,保障基層僱員有合理收入,確保其家庭能擁有尊嚴的生活,與社會經濟發展同樣重要,如何取得有效平衡達至雙贏,更是社會真正全面發展的關鍵性指標。為此,政府應明確落實全面最低工資的時間表,並應按目前《為物業管理服務範疇中從事清潔及保安工作的僱員訂定最低工資》機制,每年檢討最低工資的水平,確保基層僱員的生計得到合理保障。

促設家傭月薪下限

就最低工資的適用對象,傳新協會稱,概念上應適用於所有行業的所有僱員,但鄰近地區也有因特定情況作適當豁免,即使如此,也必須有相應的配套政策,確保被豁免群體的合理生活和尊嚴。

據統計,本澳外籍家傭逾二萬四千人,逾九成的家傭時薪低於三十元(以八小時計),考慮到將外傭納入最低工資可能產生的社會衝擊,以及家傭工作的特殊性(包括六成家傭留宿;內地、香港和台灣最低工資都有豁免家傭工作),家傭可豁免納入最低工資制度,但當局必須立即檢視本澳家傭目前的月薪下限,設恆常檢討機制,也要盡快修法規管家傭中介公司,重罰濫收外傭中介費者,確保外傭的實際可支配收入和生活水平得到合理和有尊嚴的保障。

該會表示,最低工資應適用於殘疾僱員,但顧及僱員的實況,可讓殘疾僱員有權自行選擇是否進行生產能力評估,以收取按生產能力釐定的相應工資水平。當局亦應有政策配套,適當支援這類殘疾僱員。

與港最低時薪相若

就最低工資的水平,為增加客觀性和公眾監督,該會促請政府明確制訂最低工資的客觀指標原則。可考慮以“人口扶養率”、二人家團的最低維生指數或工資中位數的一半等,作為最低工資水平的計算基準,以體現關僱弱勢和積極就業政策。目前二人家團最低維生指數為每月七千四百四十元,以每月廿六個工作天、每天工作八小時計算,即時薪為三十五點八澳門元(取整數為三十六元),與香港目前三十五點五澳門元及台灣三十五點四澳門元最低時薪相若,但實施時的具體水平,應與期間的通脹及社會經濟情況作相應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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