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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勞工法意見書料月底簽

  • 2015-02-17

2015/2/17

來源:澳門日報

 

《修改〈勞動關係法〉》法案的細則性分析及討論到尾聲,“袋住先”方案在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爭議不大,已可草擬意見書,預計最快月底簽署。據政府資料,二○一三年月收入兩萬元或以下的本地僱員近二十萬人,即約七成七僱員在法案獲通過後,若被無理解僱可賠足月薪上限。

勞工界不滿雙不變

法案其實得兩條文,即僱員被無理解僱,月報酬賠償上限由現時的一萬四千元調升至兩萬元、金額每兩年一檢。不過,十八年資上限、最高補償金額為月薪十二倍(廿四萬元上限)的“雙不變”惹來爭議,勞工界議員表態不滿,只礙於不通過問題就會更差,無奈“袋住先”向前行一步。二常會會議昨日下午三時再細則性討論法案,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勞工局長黃志雄等列席,並說明了一些數據。

待兩年一檢時討論

二常會主席陳澤武向傳媒介紹會議內容,說政府會上再申明立場,指法案已在社協充分醞釀了兩年多,現時法案的做法最好。就勞工界議員倡增加月報酬上限,以及取消十二倍月薪、十八年資上限,政府稱會考慮,但冀在兩年一檢時才按當時的經濟發展再討論。

政府昨針對一些爭議向二常會補交了一些資料。法案第一個爭議點是,為何月薪上限由萬四元增至兩萬元,是否跟得上通脹等?資料顯示,澳門由一九九八年至二○一三年的累計通脹率為百分之四十點一,月薪補償上限由萬四元增至兩萬元的增幅為百分之四十二點九,即增幅實際高過通脹。

法案第二個爭議點是,回歸初期月薪上限一萬四千元已覆蓋逾九成勞動力,調升至兩萬元的覆蓋率不升反跌?二○一三年資料則顯示,收入為兩萬元或以下的僱員(不包括外僱)共十九萬八千七百多人,佔整體勞動力的七成七;若只計中小企,月收入為兩萬元或以下的僱員約十一萬一千六百人,佔中小企整體僱員的九成一(詳見附表)。數據顯示,如法案獲大會細則性通過最終成為法律,月薪上限覆蓋率約七成七,這些僱員若被無理解僱可賠足月薪上限。陳澤武對此稱,委員會成員基本認同上述數據,認為可照顧到不同階層及工種。另政府強調法案只是法定的最低保障,他相信一些大企業的高級員工的離職補償或會高過法案規定,一切會在合約中訂明,任何僱主都可訂出高於法案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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