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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人員通則修訂內部諮詢

  • 2016-09-07

2016/9/7

 

保安當局就修訂《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下稱《通則》),正式展開為期三個月內部諮詢,包括舉行多場講解會,爭取在明年上半年進入立法程序。修訂建議維持保安學員培訓課程及警官/消防官培訓課程的雙軌入職方式,新設高級警長/高級消防區長作為銜接職位,將原來的高級職程和基礎職程融為單一職程,實現互通。

保安司司長辦公室指,去年六月,保安司司長統籌轄下相關部門展開了對修訂現行《通則》的研究分析工作,回應澳門社會急速發展而出現對保安部隊新的執法需求和部隊發展需要,期望透過修訂《通則》,使其更現代化和合理化,確保澳門保安部隊與時並進,構建更符合澳門實際情況的現代執法隊伍,更有效維護澳門地區安全和保障居民生命財產。

保安當局經對現行法律制度作整體檢視、綜合研究和嚴謹起草後,今年六月訂出《通則》修改方向和條文內容,並自本月起展開三個月內部諮詢,收集保安部隊人員對修改《通則》的意見。保安司司長辦公室本月內將舉辦約二十場內部講解會,讓全體保安部隊人員更了解《通則》建議修改內容。首場講解會昨日早上在保安部隊高等學校舉行,出席人士包括保安司司長黃少澤、警察總局局長馬耀權、保安司司長辦公室主任張玉英,以及保安部隊各部門的領導和主管共六十七人。

進修課程配合晉升

《通則》建議修改方向主要包括引入職程修改,透過創設新的銜接職位(高級警長/高級消防區長),使保安部隊原來的基礎職程和高級職程實現互通,融為單一職程;為保安部隊基層人員創造更多晉升條件,使來自保安學員培訓課程的人員有機會與來自警官/消防官培訓課程的人員一同透過競爭,晉升至更高職位;配合擬增設的銜接職位,創設相應的晉升進修課程;對適合職務履行要求的學歷進行規範,以配合將來的人員晉升制度;完善紀律程序和相應的處罰制度,強化功績效用;明確多種法定職務狀況及其後果等。此外,建議亦提出,當修訂後的《通則》生效時,正在就讀警官/消防官培訓課程的學員原法定權利仍獲保障。

保安人員提供意見

保安司司長辦公室表示,其他場次講解會歡迎保安部隊人員參與,保安當局將根據實際報名情況,考慮於本月內加開講解會場次。為方便保安部隊人員能隨時了解《通則》修訂資訊,專題網頁已於前日正式開通,有興趣人員可進入保安司司長辦公室網站(www.gss.gov.mo),或點擊保安部隊各部門網站鏈結瀏覽。保安當局同時印製相關修改建議內容小冊子,人員可向所屬部門或在講解會現場索閱,亦可從上述專頁下載。今次內部諮詢期至十一月三十日結束,期間保安部隊人員可經相關部門或直接向保安司司長辦公室遞交書面意見,亦可透過專頁發表意見。內部諮詢結束後,保安司司長辦公室將分析收集的建議及意見,並對修法方向適當調整,完善相關法律文本,爭取在明年上半年進入立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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