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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資辦廿八日倂回勞工局

  • 2016-05-19

2016/05/19

來源:澳門日報

人資辦廿八日倂回勞工局

未來加強硏究人資保澳人就業流動

【本報消息】政府落實勞工事務局與人力資源辦公室合併,本月二十八日起生效。勞工局將保持原有職能,並處理外僱申請。現時兩部門的辦公地點不變。勞工局長黃志雄表示,未來會加強人資研究,保障澳人就業、向上流動,優先、加快中小微企的外僱審批。

分離八年效果不彰

為專責外僱申請,人資辦二○○七年以項目組形式由勞工局分離出來,三年存續期本月廿七日結束。今屆政府上任後推行系列部門重組,人資辦併回勞工局乃其一重點。行政會終完成討論《勞工事務局的組織及運作》行政法規草案,發言人梁慶庭昨日下午三時在政府總部公佈。

出席新聞會的黃志雄表示,兩部門過去在外僱審批有良好溝通,合併主要是資訊互通變成即時,局方可更易掌握每一家企業的具體勞資情況,方便審批。合併後會加強人力資源研究,最終目的是更好地保障本地居民持續、優先就業,並向上及橫向流動。

先辦中小微企申請

中小企一直不滿申請外僱時間冗長,政府偏幫大企業,可否加快中小企申請?黃志雄說,外僱申請的前提是企業必先尋找並優先聘用本澳居民,當沒有本地僱員從事該工種或本地僱員數量不足才可輸入外僱。政府的立場是不讓中小微企因人資問題無法營運。兩部門合併後,會分流及優先處理中小微企的外僱申請,並將優化流程。

勞工局修章草案建議,該局現有職責基本不變,尤其致力勞動關係的和諧發展,執行並跟進與勞動關係及勞動條件有關的行政和立法措施,提高職安健意識,消除或有效控制危害在職人士安全與健康的風險等,並同時處理外地僱員聘用的申請,此由新增的聘用外地僱員廳負責。該廳下設分析審查處、聘用基準及管理處,處理人資辦原有工作。

實際人手多於編制

合併後,勞工局維持一局長、兩副局長的“大局”格,並設六廳、十二處,同時撤銷原有的四個科。現人資辦主任、副主任職位撤銷,並重回勞工局,具體人事安排昨未有公佈。草案建議勞工局人員編制由現時的二百二十八人增加至三百二十人。梁慶庭解釋,除編制人員,勞工局還可因應工作增加編制外人員,故該局現實際共有四百二十一人,人資辦現有的九十二人亦轉入勞工局。兩部門今年預算亦會合併。黃志雄稱,勞工局現址地方有限,位於龍成大廈的“人資辦”將保留辦公並增加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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