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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養五年行動方案完成

  • 2018-01-05

2018/1/5

特區政府完成《澳門中長期人才培養計劃——五年行動方案》,為澳門中長期人才培養工作提供行動指向。委員會早前收集委員及專責部門在人才規劃評估、人才培養、人才回流三方面的構思和意見,並委託研究機構作進一步梳理分析,確立行動方案初步內容。當中涉及一些機構/政府部門負責的工作,委員會向相關單位諮詢,現已完成行動方案最終文本。

十類培養對象

行動方案明確特區政府中長期人才培養方向,透過各單位按序推進各類型人才建設的措施/項目,配合特區整體發展規劃。目標培養人才包括:“重點領域緊缺人才”、“產業多元人才”、“金融保險、中葡雙語和海洋經濟人才”、“精英人才”、“專業技術人才”、“職業技術人才”、“回流人才”、“科技創新人才”、“競賽型人才”、“公僕人才”等。

行動方案內容主要分為19項發展策略、45項措施/項目,由委員會和相關機構/部門負責執行。其中,委員會負責/參與的措施有21項,由委員會轄下規劃評估、人才培養計劃和鼓勵人才回流三個專責小組負責執行;相關機構/部門負責的措施有24項,由15個負責人才培養工作的單位,分別從培養、資助、合作、研究和引入機制等方式積極推動工作,委員會跟進有關的執行情況。

推進專業認證

上述45項措施具體工作包括:按序開展不同行業人才需要調研;構建和優化人才資料庫;推動金融保險、中葡雙語、海洋經濟和創新型人才培育;繼續推動產學研,形成具有競爭力的人才培養機制;以行業需求為導向,推進專業及應用人才的專業認證制度;探討現行鼓勵及資助青少年參加國際性或地區性交流和比賽的機制;增設獎學金制度,促院校引入國際知名專家學者助師生拓闊眼界;重視師友啟導和經驗帶教,創造更多學習和實習機會扶助多元人才;推動居民考取證照,提供專業技術水平,“訓、考、用”緊密結合;向有意回流的澳門人才提供澳門發展、就業及生活資訊;通過各種有效渠道與在外澳門人才保持恆常、緊密聯繫;完善有關制度,優化海外人才回澳發展的政策環境;加強海外澳門人才與本澳社會互動,提升其回流發展的機會。

相關工作已逐步開展或持續推進中,以回應社會對中長期人才培養的需求,居民可到人才發展委員會網站(http://www.scdt.gov.mo/)查閱詳細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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