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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育需設激勵制度

  • 2015-11-30

2015/11/29

來源:澳門日報

 

過去經濟好,學歷與薪酬未必掛鈎,對培訓成效存疑。香港教育學院副校長呂大樂表示,社會要提供更多認證,以至對職業有足夠的尊重與激勵,包括生活條件、僱傭保障、合理回報等,才可讓年輕人接受訓練投身不同行業發展。如只受短期經濟發展或一些行業興旺的引領,當行業調整會遇到很大挑戰。故通過專業認證,或全面評估一些服務業在珠三角長遠發展潛力,相信有助平衡發展。

呂大樂表示,人才培育涉及制度、政策及未來需求的評估,以至勞動力的供應。首先,任何人才培養均涉及完善的人才激勵制度,以鼓勵年輕人認同投放時間精力甚至更長時間以完成專業或更高的培訓,否則難以鼓勵自我提升,培育不同的人才。

其次,在人才培育政策上遇到兩難,當發現人才短缺才進行跟進工作已太遲,故要有前瞻估計及規劃,早及培育人才,才能早着先機。否則,當經濟轉變才發現人才不足,短期以輸入外僱處理,當培育出人才時,經濟環境又發生改變,結果追不上。特別資訊科技轉變速度頻密,如欠缺前瞻規劃,可能經常遇到需要人才時沒有足夠的培養。

第三,人才培育的矛盾。由於培養對象是年輕人,但指導主要是成年人或家長,很多家長主要靠成長經驗來思考下一代應做甚麼工作,但社會轉變迅速,年輕人是否可重複上一代人的事業發展軌道?恐怕越來越難,甚至事與願違。如香港的經驗,人才單一,年輕人集中投身金融財經、專業工作等,但當社會人才不夠多元化,又希望社會多元發展便遇到困難。故面向未來人才培育,需要對未來有更多估計與規劃,才可應對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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