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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諮委:消費券應覆蓋公交

  • 2020-02-17

2020/2/17

政府計劃推出電子消費券,援助中小企度過難關。交通諮詢委員會委員黃萬濱建議當局在“食”得以穩定供應的情況下,出“行”的配套也需要跟上市民需求,故此希望消費券的使用,可覆蓋市民日常的出行需要,緩解交通工具的剛性支出。

    日消費上限三百

黃萬濱指出,疫情穩定過後社會將陸續回復日常生活,以澳門通作為載體的消費券主要作用在於中小企的消費,因此設有每日三百元的消費上限標準,表達出保障市民的基本生活。

然而,利用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是生活必需,現時澳門通的消費方式在巴士乘搭、輕軌買票、電召的士付款上均可使用,此外,現時大部分的公共停車場及街道咪錶位,亦可使用澳門通支付繳費,上述費用均為市民的日常剛性開支,應一併考慮在消費券的使用範圍內,以全面覆蓋日後需要正常上班上學的大衆市民,突出消費券以點帶面的功效。

是次疫情普遍地停工停學,大大減少了市民出行需要,影響多種公共交通營運。若消費券能遍及交通工具,亦能多一個消費方式,多一個收入來源,令業界起間接收益作用,有助消費券惠及更多不同群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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