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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常會續審醫療人員專業制度

  • 2019-04-17

2019/4/17

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日繼續討論醫療人員專業資格及執業註冊法律制度法案。法案訂明自法律生效後,不再向中醫師、針灸師、按摩師和牙科醫師以及足部診療及運動醫學範疇的治療師發出新准照,若要續期須取決於是否符合持續專業發展學分的條件,但在法律公佈前發出的准照仍繼續有效。
委員會主席陳澤武引述政府提出希望將法律生效日期由原預期公布後的180天延遲至1年,但涉及醫專會的條文則會自公布翌日起生效。因政府認為“醫療事故法律制度”施行期間較混亂;加上“醫療人員專業資格及執業註冊法律制度”涉及三個以上相關配套法規,故考慮本法案自公佈後一年後生效,讓政府有更多時間理順相關的行政法規及配套,同時讓業界有更多時間做準備。委員會認同政府做法。
另外,法案訂明自法律生效後,不再向中醫師、針灸師、按摩師和牙科醫師等發出新准照,至於續期取決於是否符合持續專業發展學分的條件。政府解釋但目前內地已沒有相關課程,相關執業人數也逐漸下降,而運動醫學治療師也不是國際認可的醫療專業職銜。因此日後類似針灸和按摩等服務必須由中醫生提供,牙科服務亦必須由牙科醫生提供。
委員會亦關注持續專業發展學分配套,陳澤武引述政府解釋現時已有很多培訓工作,例如1年完成所有通識課程可獲取24分,而政府去年亦資助11個單位開展18個活動,基本上可滿足學分制度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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