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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過渡期 澳中介考牌寬鬆

  • 2013-04-02

2013/3/29

來源:澳門日報

 

政府將於七月起實施地產中介人立牌制度,臨時準照有三年過渡期,倘無牌經營將罰款2-10萬元。中原訓練學院院長及香港地產代理監管局成員郭昶表示,在香港倘無牌從事地產中介,從業員需要被罰20萬及監禁一年,無牌經營地產代理公司負擔人將被罰款50萬及監禁兩年。澳門法律法規較香港寬鬆。

郭昶表示,每個制度推出前都會有不同意見,香港當初推出持牌制時,很多從業員都擔憂影響生計。且現時澳門政府給予三年過渡期,較香港更寬鬆,相信很多從業員祇要完成課程,都可通過考試,進入新體系。

每個法律推出都有寬鬆期,他認為,最初數年政府可用勸喻形式,並在培訓方面加強力度,先教育、後懲罰是較理想的方法。被問到香港是否有佣金上限時,他表示,香港地產中介佣金一直沒有限制,自由社會,客人和中介之間協議,發展商、商舖、住宅各有不同佣金,不過行內住宅常規是徵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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