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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常會冀政府分級加薪

  • 201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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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11

來源:澳門日報

 

 

 

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簽署《調整公共行政工作人員的薪俸、退休金及撫卹金》法案的意見書,主席鄭志強表示,今次是特區政府第七次調升公務員薪酬,法案建議每薪俸點由七十元加至七十四元,加幅百分之五點七一,獲三常會一致認同。預料法案能趕及月底前交大會細則性審議表決,後由立法會主席、特首簽署並頒佈,公務員如往年般五月加薪應該冇問題。當局估計要追加預算五億五千萬元,不設追溯期。

三常會雖一致認同法案及加薪,但在意見書上指出,法案所建議的薪酬調整方式仍沿用過往多年的慣常做法,即不論公務員級別高低,全部按同一比例調薪。有成員認為,此調薪方式對減輕基層公務員的生活負擔幫助有限,因其薪俸點數相對較低,因此所獲調升的實質薪酬數額可能很小。再者,薪俸點數較高的公務員,與點數較低的公務員如按同一比例調升薪酬,將導致兩者之間的薪酬收入差距日漸擴大。呼籲政府考慮採用“分級加薪”的薪酬調整機制,讓薪俸點數較低的公務員可享有較高的加薪幅度,一定程度上避免出現薪酬兩極化。

三常會認為,公務員薪酬制度是公職法律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薪酬調整不但直接影響到公務員的工作表現,更直接關係到政府整體的服務表現及工作成效。政府必須建立一套科學而合理的公務員薪酬制度,以提升公務員團隊的整體穩定性和工作績效,促政府進一步發揮公務員薪酬評議會的作用,深入探討分級式或階梯式調整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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