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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常會促全面檢討公僕薪酬

  • 2013-04-08

2013/4/6

來源:澳門日報

 

 

 

負責細則性審議公務員加薪法案的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要求政府全面檢討公務員薪酬制度,更關顧基層低薪公務員,優化薪酬評議會工作機制,解決司法官等與特首薪酬直接掛鈎人員的薪酬制度及加薪問題,使整套制度更合理,更適應社會發展及公務員快速膨脹的現況。

提醒研究解決問題

三常會昨日下午三時細則性討論《調整公共行政工作人員的薪俸、退休金及撫恤金》法案,但主要討論的卻是薪酬制度問題。主席鄭志強稱,是次加薪凸顯了幾個公務員薪酬制度問題,政府須研究或盡快解決,其一是基層低薪人員問題。

按現制度,無論千一點的局長或百一點的基層人員,加薪幅度都一致。但最低薪公務員只有百一點,即月入七千七百元,與澳門收入中位數尚有距離,其狀況值得關注。三常會將在意見書中,要求政府檢討現時的薪酬制度,可否分級加薪,如列入較低薪級別人員,可享更大的加薪幅度。

他坦言,公務員分級加薪複雜,但現應適時檢討整個薪酬制度,尤其是在公務員隊伍迅速膨脹,財政開支高速增加的現況下。雖然此非加薪法案內容,但三常會有責任提醒政府要深入研究,思考整個公務員隊伍不斷膨脹所帶出的深層次問題。

疑無交薪酬調整書

鄭志強透露,昨獲未確實消息稱,今次評議會沒有向政府提交薪酬調整報告書或意見書,將要求政府交代情況。三常會認為,政府須優化評議會工作機制,讓其發揮更大作用,以更強的科學數據向政府交意見書。評議會實應每年收集過去一年的通脹、政府財政收支、私人市場平均薪酬及就業狀況等數據作科學評估,制訂薪酬調整意見書交政府,當中包括應否調薪、調整幅度等。

三常會又指出,一些與特首薪酬直接掛鈎的官員或政治據位人,如各司長、行政會委員、立法會議員及司法官等人的薪酬,每次都跟隨特首及公務員加薪有所調整,但只屬每一薪俸點多少錢的加薪,掛鈎比例等制度無改變,上述人員尤其司法人員多年無法調整薪俸點,與近年大部分公務員已調整了職級、薪級有明顯落差。

每年元旦預先加薪

三常會另發現,現時政府參考的是去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卅一日的通脹數據,但加薪卻由五月一日開始,此時間差會令分析出現偏差,促政府短時間內解決。昨亦有議員建議,每年一月一日先加一定百分比薪酬,如百分之二等,待政府最終“拍板”後再調整,即加薪恆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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