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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消費物價指數

  • 2019-03-21

2019/3/21

統計暨普查局資料顯示,今年2月綜合消費物價指數為112.18,按年上升3.12%,主因是今年農曆新年在2月而去年在1月,令2月份的綜合消費物價指數錄得2016年3月以來最大的按年升幅。升幅主要由外出用膳及新春期間旅行團收費上調,住屋租金、公共泊車咪錶收費及女裝成衣售價調升所帶動。

各大類價格指數中,康樂及文化、衣履、醫療和雜項商品及服務大類按年分別上升10.72%、5.61%、4.81%及4.78%,通訊則顯著下跌11.24%。甲類(112.28)及乙類(111.40)消費物價指數按年升幅為3.10%及3.30%。

2月綜合消費物價指數按月上升0.93%。新春期間旅行團收費及機票價格上揚,醫療保險及歲晚理髮服務收費調升,帶動康樂及文化、雜項商品及服務和交通的價格指數分別上升7.05%、1.77%及1.75%;與此同時,食物及非酒精飲品的價格指數上升1.19%,主要是蔬菜、鮮魚及海產售價上升,以及外出用膳收費上調所致。另一方面,冬季衣履減價促銷,令衣履的價格指數錄得2.29%的較大跌幅。甲類及乙類消費物價指數按月分別上升0.96%及0.73%。

至今年2月為止的十二個月內,綜合消費物價平均指數較前一期上升1.46%,以教育(+5.79%)及醫療(+4.64%)的升幅較大。甲類及乙類消費物價平均指數較前一期分別上升1.45%及1.54%。

今年首兩個月綜合消費物價平均指數按年上升2.43%,甲類及乙類消費物價平均指數分別上升2.39%及2.74%。

綜合消費物價指數反映物價變化對本澳整體住戶的影響。甲類消費物價指數反映約50%住戶,其每月平均開支在10,000至29,999澳門元之間;乙類消費物價指數反映約30%住戶,每月平均開支在30,000至54,999澳門元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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