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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團體倡完善港澳人才購房政策

  • 2020-01-16

2020/1/16

隨着越來越多的港澳人才投身粵港澳大灣區,如何解決港澳人才在粵住房問題成為廣東省政協十二屆三次會議關注焦點所在。九三學社廣東省委員會指出,目前港澳人才在灣區內地城市置業存在不便,建議適度降低港澳人才享受安居政策的門檻,完善港澳人才購房政策,探索建設國際化人才社區並安排港澳人才優先入住。

九三學社廣東省委員會在《關於做好粵港澳大灣區人才安居工作》提案中指出,目前廣東資本、技術、人才的“虹吸效應”初步顯現,但廣州、深圳等灣區重點城市仍存在不同程度的房價高企和居住困難問題,港澳等人才在灣區內地城市置業存在一定不便,“虹吸效應”有制約。

    空間佈局供需失衡

港澳人才在灣區內地城市安居置業存在的不便體現在,一是九市購房政策不一致且限購政策時有變動;二是香港居民在內地城市購買住房時,在住房按揭方面仍存障礙;三是缺乏港澳模式建設管理的求職公寓和青年社區。因此,有必要進一步提高人才安居政策的精準性以及實物供給的針對性。灣區當前的人才安居不僅是政策覆蓋面較窄,在空間佈局方面存在一定的供需失衡,且缺乏針對港澳青年人才的專門性安居方案。

建議加強港澳人才在粵安居的政策與服務保障。一是適度降低港澳人才享受安居政策的門檻。鼓勵珠三角九市結合實際制定並完善人才安居政策,港澳人才享受工作所在地相關人才安居和住房保障政策。在灣區應聘或提前實習的應屆港澳畢業生可按規定入住人才公寓。

   降門檻建人才社區

二是完善港澳人才購房政策。港澳人才持居住證,可按規定在工作所在地購買自住商品住房,並在繳存、提取住房公積金和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方面與工作所在地居民享受同等待遇。“人才優粵卡”持卡人在購買商品住房和共有產權住房方面與工作所在地戶籍居民享受同等待遇。

三是探索建設國際化人才社區。在重點產業功能和國際人才集聚區試點打造國際人才社區,建設國際人才公寓、高端商品住房、共有產權住房等多樣化的居住設施,提供國際化的管理和服務,滿足不同類型國際人才及家庭的居住需求。港澳及外籍人才優先安排入住國際人才社區。建議在廣州、深圳科學基礎平台、創新載體中先行先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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