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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會計業倡允橫琴組聯營公司

  • 2013-03-14

2013-3-13

來源:澳門日報

 

香港CEPA 9容許會計專業人士申請成為前海會計師事務所合伙人。澳門註冊會計師公會會長陸丹青表示,有感橫琴發展前景廣闊,期望可傚法香港,容許本澳業界申請成為橫琴會計師事務所合伙人,並建議容許澳門會計師事務所及個人執業會計師及核數師,可在橫琴與內地會計師事務所合組聯營公司。

陸丹青表示,去年香港簽署CEPA 9條文中容許香港會計專業人士可申請成為前海會計師事務所合夥人,最近更已出台具體暫行辦法。反觀澳門,CEPA、CEPA 5及CEPA 9均涉及會計界,但僅承認具內地註冊會計師執業資格在內地執業的工作時間,以及可申請在內地臨時開展審計業務許可證,有效期由最初一年延長至五年等,以及在澳設立內地註冊會計師考試點。

港澳開放政策不同,業界希望可傚法香港會計業界在前海享有的待遇,容許澳門會計專業人士具備內地註冊會計師資格後,可申請成為橫琴會計師事務所合伙人。第二,建議容許澳門會計師事務所及個人執業會計師、核數師在橫琴與內地會計師事務所合組聯營公司。澳門CEPA 9中,法律界已享有相關政策優惠。

澳門以個人執業會計師為主,開立會計師事務不多,內地不允許個人執業會計師,故希望可因應澳門實情調整。橫琴發展商機大,澳門會計業界冀可扮演一角色,有更多參與機會。陸丹青舉例,本地企業跨地域投資不少,倘遇到內地會計工作,會轉介給內地友好會計師事務所,聯營公司可發揮澳門與內地的各自優勢。橫琴鄰近澳門,吸引澳商到橫琴發展,現時澳門與內地實施避免雙重徵稅,但仍需要申報兩邊手續,對相關專業人士有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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