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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靜儀促守諾三年推最低工資

  • 2017-01-27

2017/1/27

說好的一九年前全面推行最低工資突然“跳票”,諮詢及實施時間表不詳。議員李靜儀狠批政府出爾反爾,破壞社會對政府信任度,直言不能接受,並質疑政府“有心拖”,敦促信守“三年內全面推行最低工資”的原承諾。

萬三低收沒有受保

立法會三常會前年審議兩行業最低工資法案時,已一再促請政府交代全面推行最低工資的時間表。主席鄭志強曾向傳媒解釋,因僅兩行業實施最低工資,受惠人約四千五百人,仍有一萬三千人沒有受保,擔憂造成不公平,產生社會怨氣。相關法案意見書亦列明,政府在前年三月二十四日會議上,明確向三常會承諾“在法案通過生效後的三年內全面實施最低工資”。鄭志強形容是“委員會工作多月來的最大成果”。

去年四月,勞工局長黃志雄受訪時仍清晰表示,現正草擬有關推行全面最低工資法案,今年內交社協討論,隨後公開諮詢,並承諾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全面推行。

議員李靜儀直言,政府事隔不足一年,大改口風,將“三年內推行全面實施”承諾,改為“三年內推行立法工作”,這種不守承諾的表現令人遺憾,勞工界難以接受。最低工資立法進程已十分漫長。她提到,早於一九九八年已有法律要求制訂最低工資,經過九年,政府於○七年才在政府外判服務先行先試最低工資;再過八年,至一五年才通過兩工種最低工資法案,去年元旦起實施。可說是經歷了十七年,才踏出立法一小步,並承諾三年內實行全面最低工資,社會期盼甚殷。

拖沓曖昧不能接受

政府解釋延期的理由,是因為要諮詢,尊重社會及議會的意見。李靜儀直言,政府原承諾一六年交草案文本予社協及諮詢公眾,若如期完成工作,立法會本有足夠時間討論。但問題是政府拖咗一年,不知做了甚麼,現在再用立法會及社會作擋箭牌,認為不能接受。

尤其政府現時不敢對外講明諮詢及實施的具體時間表,態度曖昧,更令人擔憂有意一年拖一年,實施無期。敦促政府不要找借口,應以積極進取的態度及決心,堅守一九年前全面實施最低工資的承諾。她亦不認同,要完成兩行業的檢討報告,再展開立法前期工作,如參考其他地區全面推行最低工資的經驗,勞工局去年已可收集資料,並向社會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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