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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振宇:立法保護長者再就業

  • 2017-04-26

2017/4/26

為推動“銀髮長者”老有所為,工聯副理事長、社協勞方代表李振宇認為,長者再就業好處多,但面臨年齡歧視、缺乏就業保障等困難,建議政府借鑒外地經驗,制訂具針對性的法律法規,保護長者就業過程中的正當權益,倡政府對企業提供獎助措施,鼓勵聘用長者。

銀髮精英供不應求

李振宇指出,長者就業問題頗受社會關注,工聯曾進行《長者再就業的意見問卷調查》,受訪長者普遍希望在退休再就業問題上,有關部門能跟進協助並推出法律和配套措施,維護退休後再就業長者的權益。惜多年來,仍未見有顯著進展,令人失望。

社會輿論多認為長者再就業好處甚多,從長者自身看,通過就業,有利於豐富晚年生活,有效緩解經濟壓力,體現自身價值;從政府角度看,長者再就業不但有利於緩解人力資源結構性矛盾,還可繼續為社保基金的積累貢獻;從企業角度看,僱用穩定和高素質的員工,有助提高競爭力。

李振宇表示,當前長者就業形式可分為三類,包括高薪聘請型、自主創業型、無奈工作型。長者就業存在兩方面問題,一是“銀髮精英”供不應求,而缺乏一技之長的長者想再就業,卻面臨着年齡歧視、缺乏就業保障和維護權益難等問題。

多管齊下鋪路搭橋

李振宇提出建議:一是保障長者就業權益,政府要及早調研,積極借鑒日本、新加坡等國經驗,多管齊下,為“銀髮”長者就業鋪路搭橋。例如將長者就業的領域和操作環節細化,制訂具有針對性的法律法規,例如《長者權益綱要法》,禁止年齡歧視,保護長者就業過程中的正當權益;二是確保資訊交流,搭建長者就業信息交流平台,發佈正規就業消息,方便長者了解就業資訊。

第三,予以配套的鼓勵措施,對實現長者就業達一定數量或比例的企業可考慮給予包括財政補貼在內的多種獎勵,以推動、營造長者再就業氛圍;四是提供技能培訓,政府應為缺乏一技之長但有就業意願的長者提供技能培訓,保障其基本職業技能等。通過多種方式的政策激勵,實現社會發展多贏格局與滿足長者“老有所為”的殷切願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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