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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總倡最低時薪卅二元

  • 2018-11-17

2018/11/17

服務業總工會多名成員昨日上午十一時由立法議員梁孫旭陪同,向政府總部遞信表達訴求,建議特區政府將最低工資時薪最少調升至三十二元,並努力創造條件調升至更合理金額,盡快於明年一月一日落實有關調整。

 

特區政府於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提出擬就《物業管理業務的清潔及保安僱員的最低工資》、《勞動關係法》七項優先修訂法案及《非全職勞動關係法》法案進行調整、修訂或立法。澳門服務業總工會理事長馮國康昨日表示,服總及屬下工會先後組織了四次有關專題會議,專門收集會員和工友對有關勞動修法事宜的意見和建議,經整理歸納後,向特區政府提出訴求。

適時調升最低工資

有關方面認為適時調升最低工資實有必要,建議特區政府將最低工資時薪最少調升至三十二元,並努力創造條件調升至更合理金額,盡快於明年一月一日落實有關調整。

並認為《勞動關係法》七項優先修訂法案中政府補貼產假薪酬的過渡規定,操作程序存在瑕疵,產假薪酬補貼的申請手續應由相關僱主向有關政府部門作出申請。法案中擬將強制性假期中的一月一日、清明節、中秋節翌日、重陽節這四天可經由僱主與僱員協商後,以書面協議選定其中三日在非屬強制性假期的公眾假日作更替的做法,有違立法原意,有損僱員權益,難以令人接受。

服總表示,《非全職勞動關係法》法案擬定的勞動基準低於一般勞動法定基準明顯減損工友權益,實難令人接受,認為政府是製造一套有次等待遇的法律法規。有關團體期望政府重視有關意見建議,促進政府切實處理好有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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