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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資或2019年全面實行

  • 2015-03-25

2015/3/25

來源:澳門日報

 

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繼續細則性審議《物業管理範疇的清潔及保安僱員的最低工資》法案,隨着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再承諾,法律生效後的三年內將全面實行最低工資,物管相關配套法律又有了時間表,法案只餘下時薪與月薪計算差異的爭議。三常會主席鄭志強表示,三常會爭取四月底前簽署法案意見書,若法案能在六月前上大會作細則性表決兼通過,法律半年後即二○一六年生效,意味着澳門最遲二○一九年可全面實行最低工資。

法案去年七月一日獲立法會全體會議一般性通過,一直是社會焦點。梁維特昨日上午十一時列席三常會會議時,再度代表特區政府承諾,法律生效後的三年內,澳門將全面實行最低工資,且明確表示與物管相關的配套法律《分層樓宇公同部分管理法律制度》已進入立法程序,另《從事分層建築物管理業務法》亦將在五月進入立法程序,希望兩法能夠趕及。

鄭志強表示,昨日會議解決了法案或會引起不公平及時間表問題,餘下只有月薪與時薪計算的爭議。因法案列明,法定最低時薪三十元、最低日薪二百四十元、最低月薪六千二百四十元,但按此最低月薪、每天工作八小時、一個月三十天計算,最低時薪只得廿六元。另若按時薪三十元、每天工作八小時、三十天一個月計算,月薪應是七千二百元。三常會多數委員認為,為減少日後不同工種的工資計算問題及爭議,影響法案及日後全面實行最低工資立法進度,建議政府統一用時薪三十元計算,政府承諾會盡快研究及回覆。

為加快法案審議進度,三常會將同步草擬法案的工作文本、意見書,爭取四月底前簽署意見書,再待立法會主席安排大會作細則性審議和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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