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內容

最低工資反對聲音一面倒

  • 2017-12-10

2017/12/10

《最低工資》法案第三場公眾諮詢會昨日舉行,反對最低工資立法的聲音一面倒。有僱主表示,目前本澳一業獨大,中小微企面對“請人難”及各方面成本上漲,若推行最低工資會令企業百上加斤,現時非最低工資立法的最佳時機。

勞工局副局長吳惠嫻表示,政府明白中小企難處,再次強調會平衡勞資利益、社會承受能力等綜合考慮。

諮詢會昨日下午三時假公務員培訓中心演講廳舉行,勞工局副局長吳惠嫻、代處長徐潔華、高級技術員吳雅達,統計局職務主管陳競斌等主持,二十多人出席,十多人先後發言。

現非立法最佳時機

僱主秦先生表示,現時低薪本地僱員約為二千八百人,該批僱員低薪原因為何?是否因自身能力不足?冀政府深入分析,畢竟現時“求職者揀工,多過老闆揀人,尤其係中小企”。否則設立最低工資只會令中小微企的生存空間不斷壓縮。待澳門產業真正多元化,非一業獨大的時候,再談論最低工資立法較為合適。

機動車商會的葉先生稱,汽車銷售員的薪金由底薪和佣金組成,底薪每月只有兩、三千,主要收入靠佣金,但汽車銷售分為淡旺季,每個月的收入不一,旺季數萬元,淡季數千元,認為最低工資計薪方式宜具彈性。

考量豁免適用範疇

有智障人士家長指出,家長當然希望子女自食其力,但深明智障人士工作效率不如一般人,無法勝任所有類型的工作。智障人士應剔除適用於最低工資保障範圍,否則勉強要求僱主按最低工資標準聘用智障人士,擔心只會削弱智障人士的就業競爭與機會。

有發言人士不認同家傭需豁免適用於最低工資制度,認為立法應一視同仁,不應以家傭與僱主同住就不獲最低工資保障。

吳惠嫻回應指出,家傭的僱主非經營者,除了因家傭要融入僱主家庭生活,更考慮若將家傭納入最低工資範圍,很可能增加僱主的家庭的經濟負擔,影響本澳勞動力的參與率,故文本提出家傭、殘疾人士等因其工作性質的獨特性或其自身狀況,建議豁免適用於最低工資。

對於以佣金計算薪金的行業,文本亦有考慮,務求公平合理地反映員工收入。希望透過諮詢聽取各行業的意見,了解行業所需,歡迎居民持續發表意見,得出最“貼地氣”的最低工資建議文本。另外,為收集更多殘疾人士對該文本意見,當局將於本月中舉辦殘疾人士諮詢專場,最後一場諮詢會將在本月廿三日舉行。

Copyright@澳門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