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內容

央積金掛鈎最低工資

  • 2016-08-04

2016/8/4

來源:澳門日報

 

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關乎老板及打工仔荷包月供款,備受關注。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與政府細則性討論法案中“供款計劃”章節,主席關翠杏會後表示,非強積金供款將與最低工資掛鈎,若僱員月薪扣除供款後低於最低工資水平,則僱員可免供款、僱主續供;若僱員月薪超過最低工資五倍,即超過三萬一千二百元,則僱員及僱主均無須就超出的部分供款。

個人供款最低五百

立法會一常會昨日上午十時續與政府討論審議“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法案,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主任葉炳權、社保基金行政管委會主席容光耀等官員列席。一常會主席關翠杏會後向傳媒總結會議時表示,供款制度分為“共同供款”和“個人供款”兩個計劃,前者是僱員及僱主的每月最少供款額均為僱員當月基本工資的百分之五,後者每月最低供款額五百元。

少於低資僱員免供

她續稱,在共同供款計劃中,如僱員當月基本工資經扣除百分之五的每月最少供款額後,低於“物業管理業務的清潔及保安僱員的最低工資”金額,即低過六千二百四十元,則僱主應繼續繳納供款,但僱員無須供款。此舉旨在避免因供款而降低僱員的生活水平,但僱員想供款亦可供款。另外,若僱員當月基本工資高於最低工資金額的五倍,即三萬一千二百元,則僱員及僱主均無須就超出的部分供款。但不妨礙勞資雙方可協約“供多啲”,即勞資雙方可選擇全數工資均按百分之五供款,又或者把“超標”金額按其他比例供款,或自行投資其他金融產品等。

一常議員認同做法

關翠杏表示,一常會大部分議員均認同政府做法,但有一名議員反對供款額與最低工資掛鈎,原因是其本身亦不贊成設立最低工資。政府解釋,曾考慮過與維指掛鈎,但考慮到最低工資是保障僱員最基本生活水平的指標,故選用之。

關翠杏並引述政府代表稱,將調整文本,建議年滿六十歲的居民,失業超過半年可提前申請領取公積金。

另外,法律亦規定,當帳戶受益人死亡五年後,繼承人仍未出現時,社保基金可要求基金公司結算,此舉是避免基金公司續收手續費,但帳戶金額將留待繼承人拿取。

 

Copyright@澳門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