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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發聲籲維護工友權益

  • 2018-11-14

2018/11/14

服務業總工會日前舉行會議,圍繞目前行業工友關注的三項法案《物業管理業務的清潔及保安僱員的最低工資》、《勞動關係法》“七項優先修訂法案”及《非全職勞動關係法》法案展開討論,冀為維護工友合理合法權益發聲助力。

就上述三個法案的調整、修改或訂立,服總認為:一、《物業管理業務的清潔及保安僱員的最低工資》適時調升實有必要,特區政府應盡快於一九年一月一日落實有關調整。就有關金額調升數額,至少應考慮通脹影響。建議特區政府將最低工資時薪金額最少調升至三十二元,並努力創造條件調升至更合理金額。

二、《勞動關係法》“七項優先修訂法案”中,政府補貼產假薪酬的過渡規定,操作程序存在瑕疵,必須釐清執行對象及義務。即政府須清晰法定產假的薪酬支付是僱主必須履行的義務,政策措施上的對象是僱主,產假薪酬補貼的申請手續應由相關僱主向有關政府部門作出申請。另外,法案中擬將強制性假期中的元旦日、清明節、中秋節翌日、重陽節這四天可經由僱主與僱員協商後,以書面協議選定其中三日在非屬強制性假期的公眾假日作更替的做法,有違立法原意、有損僱員權益,堅決不能接受,應該撤除有關條文。

三、《非全職勞動關係法》法案擬定的勞動基準,低於一般勞動法定基準,明顯減損工友權益,實難令人接受。強烈促請政府不要在制訂“非全職勞動關係法”的同時,在勞動基準政策上製造出兩套不一致的標準、製造一套有次等待遇的法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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