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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局:最低工資接十五投訴

  • 2018-10-30

2018/10/30

勞工局長黃志雄回應議員李振宇口頭質詢時指出,“一行業兩工種”最低工資法律實施至今年九月,局方接獲十五宗僱主涉違反法律的投訴,涉及二十名僱員,投訴事項包括“工資”及“超時工作補償”等。經調查發現一宗個案證實存有違例情況,正提起筆錄程序。另有兩宗個案僱主未按規定向僱員支付基本報酬,跟進後僱主已向僱員繳付所欠的工資差額。

李振宇口質最低工資金額調整機制為何,期望政府制訂出科學合理的調整機制。亦指按相關法律規定,最低工資金額須每年檢討,首次檢討於法律生效滿一年進行,並可按經濟發展情況調整有關金額,認為當局對相關檢討工作未能依法如期進行。

建議調升至卅二元

黃志雄表示,《物業管理業務的清潔及保安僱員的最低工資》二○一六年起生效,政府去年依法對有關最低工資金額首次檢討,宣佈維持最低工資金額的水平。因應去年實施情況,政府建議將最低工資金額調升至時薪卅二元、日薪二百五十六元,以及月薪六千六百五十六元,調升金額主要經綜合收集到的勞資意見,以及整體考慮各方面因素,包括受惠僱員的收入水平、僱主的營運成本、消費者的承受能力及社會的營商環境等一攬子因素。

冀訂最低工資準則

他引述統計暨普查局的資料指出,與法律實施前相比,去年任職“保安公司保安員╱護衛員”、“清潔公司清潔工人”及“物業管理公司看更”的月工作收入中位數均有所上升,增幅分別為百分之七點一、百分之七點七及百分之三十二點一。由此可見,該法律實施讓從事相關職種的低薪僱員受惠,且從接獲的投訴個案可見,絕大部分僱主均遵守法律規定。

對於政府早前在社協大會建議調升最低工資金額的方案,議員宋碧琪認為最低工資調升間接推升通脹,憂調升將繼續推高管理費,政府應認真思考。議員蘇嘉豪、吳國昌、區錦新、李靜儀支持調升最低工資,議員梁孫旭指“一行業兩工種”最低工資實施後,物管向好的方向發展,政府宜參考鄰近地區,建立釐訂最低工資的準則,以便如期落實全面的最低工資。

調升金額未有共識

黃志雄指勞資雙方對調升方案未有共識,勞方同意調升金額,資方認為調升最低工資對社會帶來不和諧局面和影響,反對調升方案。至於全面最低工資是一八至一九年的立法項目,早前向勞資雙方介紹法案,期望盡快收集意見和整理,進入立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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