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內容

「聘用殘疾人士稅務優惠」法案通過 稅務減免可追溯至一六年

  • 2018-07-13

2018/07/13

立法會細則性通過「聘用殘疾人士稅務優惠」法案,僱主每聘用一名殘疾人士可獲得澳門幣五千元稅務減免,可追溯至二零一六年。

立法會昨日細則性審議及通過「聘用殘疾人士稅務優惠」法案,蘇嘉豪議員憂慮對聘用不同殘疾程度人士都獲同一金額減稅,會令僱主只傾向聘用輕度殘疾人士及低薪低技術人士。

財政局局長容光亮回應時表示,按殘疾程度調整減稅額並不可行,又不認同會令僱主更多聘用輕度殘疾人士。他相信殘疾程度的輕重和工資高低,與工作能力並無必然關係,他舉例聽障殘疾人士亦可從事體力工作,工資亦可受工作量影響等。

議員蘇家豪、李振宇、梁安琪和宋碧琪先後發表表決聲明,希望當局為殘疾人士提供更多就業培訓和工作機會。

Copyright@華僑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