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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完善最低工資法案

  • 2019-04-25

2019/4/25

議員李振宇在議程前發言中表示,修改第7/2015號法律《物業管理業務的清潔及保安僱員的最低工資》(俗稱一行業兩工種最低工資)法案建議將最低工資的時薪、日薪及月薪分別增加2元、16元及416元。這是該法律實施三年多後首次對最低工資金額作出調整。上述調整難言理想,只是僱員勞動權益向前發展的一小步,但這一小步走得異常艱難。

一行業兩工種最低工資法律在實施過程中逐漸暴露出一些問題亟待解決和完善。首先是月薪僱員超時工作的時薪補償低於法定時薪金額,損害了僱員權益。對此,本人曾聯同林倫偉議員致函立法會及第二常設委員會,建議在審議法案時考慮增加月薪僱員超時工作報酬須按法定時薪金額作為基礎金額計算的條文。但立法會法律顧問認為有關建議或與《勞動關係法》有牴觸,且增加條文需修改最低工資法律,政府需重新提案,或阻礙最低工資金額調整的進度,認為計算方式的檢討較適宜在全面最低工資法案進行。

其次是檢討期不明確。法律規定最低工資金額須每年檢討,但對於每年檢討的理解,政府及社會並未形成統一認識。是每滿一年後開始新的檢討,還是檢討報告應在每滿一年之前就已完成,並根據檢討結果決定是否在滿一年後開始實施新的最低工資金額?其實,香港已經給出了清晰明確的詮釋。香港的《最低工資條例》規定行政長官須要求最低工資委員會每兩年至少就法定最低工資水平的建議作出報告一次。據此規定,香港政府自最低工資於2011年5月1日實施以來,已分別於2013年、2015年、2017年的5月1日對最低工資金額作出調升,今年5月1日亦將進行第四次調升!由此,可以理解每年一檢應是在每滿一年前即已完成檢討報告,並依據報告結果決定是否在滿一年後開始實施新的最低工資金額,這才是「以民為本」的正確思維和做法。

上述兩個問題若不能儘快解決,勢必對僱員權益造成持續性損害,削弱最低工資對低收入群體的保障作用。本人希望政府適時對一行業兩工種最低工資法律進行檢討和完善,堵塞漏洞,明確檢討期定義,完善最低工資金額調整機制。

目前,調升一行業兩工種最低工資金額法案仍在立法會細則性討論,本人希望法案能夠儘快完成審議,並儘早落實生效,讓相關僱員儘快受惠於這來之不易的發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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