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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食業節假日調收費須申報

  • 2020-01-18

2020/1/18

市政署訊:農曆新年將至,食肆或會於節假日期間調整價格,市政署提醒業界必須將擬實行之價目表預先申報,如屬加收服務費的情況,還須在場所當眼處張貼告示註明,市政署將加強巡查及檢控違規情況,保障消費者權益。

為便利業界通報價目表,飲食及飲料場所持牌人或其代辦人除可親臨市政署轄下各服務中心辦理價目表通報外,已持有一戶通帳號或市政署網上帳號的牌照持有人,還可透過登入飲食及飲料場所一站式發牌服務專題網頁(http://www.iam.gov.mo/onestop-fnb)的網上價目表通報系統,簡單的幾個步驟已可完成通報,減省親臨辦理的時間。

根據第一六/九六/M號法令,未按規定預先申報價目表,或加收服務費卻未有註明讓消費者知悉,依法可分別被處罰二千五百及五千澳門元。新春期間,市政署將加派人員巡查,打擊濫收費用的情況,保障消費者權益。市政署亦會定期透過不同途徑宣傳,加強飲食業界的守法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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