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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司:暫不討論“四選三”

  • 2018-12-06

2018/12/06

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昨日舉行本年度第六次全體大會會議,當中討論包括“四選三”方案在內的勞工法七項優先修訂法案。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會後表示,就公衆關心的引入強制性假日選擇機制(“四選三”方案),由於勞資雙方未有共識,因此勞資政三方協議暫不討論此方案。勞工事務局長黃志雄指出,將接觸更多持份者並讓他們了解政府構想。

 

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昨日上午十時半在中土大廈十九樓會議廳舉行全體大會,由梁維特主持。

會上就社會保障制度調升各項給付金額建議、關於修改《聘用外地僱員法》第六條招募規定的事宜、《勞動關係法》七項優先修訂法案、《全面最低工資》法案進行介紹及討論。

機制雙方未有共識

會後,梁維特受訪表示,勞資雙方均尊重和重視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的平台功能,期望透過社協會議拉近雙方對一些問題的分歧,以及凝聚勞資的共識。是次會議討論了多項議程,就公衆關心的引入強制性假日選擇機制,由於雙方未有共識,因此勞資政三方協議暫不討論此方案。

他補充,勞資雙方會上充分討論了多項議程,包括調升社保供款和《全面最低工資》法案等,雙方對部分議程完全達成共識,對部分議程認同大方向,但需要微調行文細節,亦有議程未達共識暫不討論。政府未來將會因應不同情況,盡快開展後續工作,包括修訂法律文本等。政府立場是希望將勞資雙方已有共識或認同大方向的內容,爭取盡快進入立法程序。

不減僱員假期權益

勞工事務局長黃志雄重申,“四選三”方案旨在兼顧來自不同民族或文化背景的僱員可與僱主透過溝通和協商,選擇將部分強制性假日改於公衆假日休假,同時可有利於企業的營運及人力資源調配。強調不會削減僱員享受強制性假期的權益。因牽涉到勞資關係及不同持份者權益,政府望做得更多,如接觸更多持份者並讓他們了解政府的構想,相信可收更好效果。他稱,將盡快修訂文本,期望明年提請到立法程序。

勞方代表梁偉峰反對設立“四選三”的調假制度。就文本中擬將強制性假期中的一月一日、清明節、中秋節翌日、重陽節這四天可經由僱主與僱員協商後,以書面協議選定其中三日在非屬強制性假期的公眾假日享受。勞方認為,是次修法內容中,就僱主要求僱員在強制性假期繼續上班工作訂出非常寬鬆的補償機制,着實無必要設立這個置換制度,促請政府不要訂立這樣的修訂內容。

望全面照顧中小企

資方代表崔煜林表示,不論是最初諮詢文本的“十選三”或現在的 “四選三”方案,都不是資方提出。有感政府提出有關方案是善意,並具一定靈活性,希望法律修改能全面照顧中小企,讓中小企有更好的營商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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