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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方:新增產假薪酬津貼由僱主申請

  • 2018-12-06

2018/12/06

勞方代表、工聯理事長梁偉峰促請政府從速完成立法程序,合理調升《物業管理業務的清潔及保安僱員的最低工資》的最低工資金額,期盼創造條件在明年一月一日實施。認同政府補貼產假薪酬,但認為新增的產假薪酬支出是僱主的義務。

政策輔助小微企業

梁偉峰代表勞方受訪稱,就《勞動關係法》七項優先修訂法案的產假薪酬補助的過渡規定,認為法定產假的薪酬支付是相關僱主必須履行的義務,勞方不反對政府在可承擔的情況下作出補助。鑒於政府推出過渡性產假薪酬補貼,從政策措施上的對象是僱主尤其是輔助小微企業。為此,要求有關過渡性產假薪酬補貼的申請手續,應由相關僱主向有關政府部門作出申請。

合理調升最低工資

關於訂立《全面最低工資》法案。勞方認為,就法律適用對象方面,建議另立專門法規,以規範殘疾人就業輔助機制,規範家傭勞動制度,以及其最低工資處理辦法;其次要理順在“一行業、兩工種最低工資制度”的加班工資在時薪計算與月薪計算出現不同的薪酬計算差異;要細化檢討有關最低工資金額調整操作的機制體制;行政長官以行政命令公佈調整有關最低工資金額;認為應考慮在法案內設有工種性、行業性的最低工資。

另外,認同“社會保障制度調升各項給付金額建議”所提述的調升依據,支持在明年一月一日開始調升各項給付金額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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